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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0/7/10 15: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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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

预计会期天。


本次会议采用 现场方式召开。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郑州高新区黄杨街38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议案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2019315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同意提名费占军、田明欣、徐文亮、李付周、郜军、董生怀、闫章勇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均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审议《》议案


 


审议《》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三、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2、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3、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网络、信函、传真或上门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四、其他





(如有)


根据《公司法》和《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将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一)《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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