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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2/4/27 9: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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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30391        证券简称:万特电气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10:00。

(六) 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证券类别
券代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391
万特电气
2022年5月6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郑州高新区黄杨街38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董生怀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董生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起。经核查,董生怀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审议《关于提名汪宪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汪宪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起。经核查,汪宪美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审议《关于提名费占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费占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起。经核查,费占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四)审议《关于提名田明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田明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起。经核查,田明欣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五)审议《关于提名李付周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李付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起。经核查,李付周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六)审议《关于提名郜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郜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起。经核查,郜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七)审议《关于提名闫章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闫章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起。经核查,闫章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八)审议《关于提名袁金龙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袁金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起。经核查,袁金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九)审议《关于提名柴书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柴书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起。经核查,柴书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十)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的《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十);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2、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3、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

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4、法人股东委托

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网络、信函、传真或上

门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9:00-17:00

(三)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人:张莉

2、联系电话:0371-86563528,传真 0371-55130222

3、联系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杨街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 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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