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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发布日期:2023/6/2 13: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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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30391        证券简称:万特电气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32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8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2021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36

2021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5

2021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30

2021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67,400万元

2021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69,000万元

2021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85,400万元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58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0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39

制造业

C26

制造业

C38

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27

制造业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39

制造业

C35

制造业

C26

制造业

C38

制造业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5,200万元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4,300万元

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2

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1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 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0,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 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孙政军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殷明先生,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利红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2)审计收费 1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5万元

上期(2021)审计收费1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2万元。

审计费用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审计费用系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和工作量,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9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三)  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已事先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公司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2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目录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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